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裁判·规则 >> 福建省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工作思路

福建省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工作思路
2006-08-25 16:07:17  作者:fjfa  来源: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福建省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作为省足协负责裁判工作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全省足球裁判员的培训、考核、推荐、选派和使用工作,确保在本协会注册的各级裁判员能胜任和完成中国足协委派的裁判任务和省内各级足球比赛的裁判工作。为此,裁判委员会拟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1.弘扬正气,规范管理,建立一支具有公信力、组织力和较高水平的足球裁判队伍,为全国性足球比赛和省内各级足球比赛提供保障性服务;不断提高福建足球裁判水平,促进福建足球运动的发展。

2.巩固和提升厦门、福州、泉州三地的裁判水平,逐步拓展漳州、龙岩、南平和宁德四市的裁判工作。在2-3年内完成全省设区市足球裁判队伍的完善与建设工作,形成全省足球裁判网络,推进和实现省、市二级裁判委员会体制。

3.力争在五年内培养6-10名男子足球国家级裁判员;积极物色苗子,培养1-2名女子足球国家级裁判员,并向中国足协推荐培养使用,争取在全国各级足球比赛中都有福建籍足球裁判员。

4.力争在五年内大力培养省内各级足球裁判员,使现役一级裁判员人数达到80-100人,为各级足球比赛提供裁判工作保障。

.2006年工作计划

1.制定和和颁布福建省足球裁判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裁判委员会的工作制度、裁判员注册、晋级、培训、选派、考核与评估等程序与办法。

2.完善和建立福建省足球裁判信息库,组建福建省足球裁判精英团(30人左右)。

3.举办二期区域性足球裁判培训班。(举办地点分别为:泉州、福州)

4.举办一期裁判长培训班。

5.推动和实施城市间裁判交流和互派执法。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fjfa.org.cn/article/2006/0825/article_27.html

责任编辑: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